《奖励 、激励规定》

发布时间 :2009-07-22      点击次数 :4587

奖励 、激励规定 

1 、目的
为充分调动员工的主动性 、积极性和创造性 ,实现质量目标及持续改进 ,建立促进创新的环境 ,特制定本规定 。
2 、适用范围
适用于对集团所有员工的奖励 、激励工作 。
3 、术语和定义
4 、职责
4.1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办法的制定 、修改 、解释工作,是进行员工奖励 、激励的归口管理部门 。
4.2集团各部门/公司应努力营造创新的环境 ,积极发现优秀员工和合理化建议 ,并及时提交至人力资源部 。
5 、管理内容
5.1奖惩种类
5.1.1奖励分为 :嘉奖 、小功 、大功
5.1.2惩罚分为 :警告 、严重警告 、小过 、大过 、辞退或开除
5.2奖惩程度
5.2.1奖惩由职能部门或被奖惩人所在部门根据事实提出建议 。
5.2.2职能部门或被建议人所属部门/公司主管签署意见 。
5.2.3职能部门或人力资源部复核后签署意见 。
5.2.4职能部门或人力资源部报总裁或董事长核准 。
5.2.5奖惩应(公布)张贴 、归档 ,并由人力资源部存档备案并跟进落实 。
5.3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者 ,依情况给予嘉奖 、小功 、大功之奖励 ,可同时给予升职 、加薪或一次性给予30—10000元奖金 。
5.3.1节约原材料有显著成绩 。
5.3.2对管理制度提出合理化建议 ,并经实施有效 。
5.3.3改善操作方法 ,采用新技术 、新材料 、新工艺和新方法 ,能提高工作效率 。
5.3.4发明或改良各种生产设备等 ,经确认对公司有贡献 。
5.3.5遇意外事故 ,随机应变采取措施得当 ,使公司免受或减少损失 。
5.3.6对于徇私舞弊 ,损害公司利益的现象 ,以事先阻止 、报告或事后揭发 ,使公司免受或减少损失 。
5.3.7检举犯罪行为 ,经查属实 。
5.3.8拾金不昧 。
5.3.9忠于职守 ,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,成为全体员工之楷模 。
5.4处罚等级及数量
5.4.1员工有下列情况者 ,予以警告处分
a)迟到 、早退一次罚款5元 ,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按旷工半天论处 ,旷工超过2小时按旷工一天论处 ,旷工1天罚款50元 。
b)未按时做早操 ,可同时给予5—50元处罚 。
c)工作时间内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妨碍他人工作,情节轻微者 。
d)工作时间内未经上级同意私自会客 。
e)工作时间内在工作岗位上闹个人情绪 ,发牢骚 ,影响邻座和同事 。
f)仪容不整 ,穿拖鞋 、高跟鞋 、打赤膊 、穿超短裙 ,有损公司形象。
g)下班时未将工作台面的所在工具 、物品收拾妥当 ,周围卫生没有扫干净就离开工作场所 。
h)员工在上班时未戴厂牌,经提醒后仍不改正者 。
i)未穿工作服上班者 。
j)宿舍寝室内 ,私人用品 、棉被 、洗漱用具未按规定摆放整齐 。
k)良品与不良品不明确区分 ,不按指定地点存放者 。
l)物品掉到地上不及时拾起者 。
m)带私人物品进车间者 ,带小孩进入生产区 。
n)晚上值班 ,未经上级允许私自调班者 。
o)其他同类违纪行为 。
5.4.2员工有下列情形者 ,予以严重警告处分 ,可同时给予10—100元处罚 。
a)上网聊天 、玩游戏 ,游览与工作无关网站 。
b)凡公司给予手机费定额补贴者除不可抗力原因,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听电话或关机者 。
c)捏造请假理由经查属实 。

d)浪费原材料和水电 ,损坏机器设备情节轻微者 。
e)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。
f)在公司内喧哗 ,破坏肃静 ,影响他人工作和休息 。
g)在工作场所吃零食 。
h)涂改考勤记录 。
i)擅自撕毁公开张贴的公告 、通知等 。
j)未经上级允许 ,安排值班而未到者 。
k)对公司安排的任务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者 。
l)未经允许 ,非偷窃性乱开他人柜子 ,乱**翻他人物品 。
m)在公司内骑自行车 、摩托车 。
n)其他同类违纪行为 。
5.4.3员工有下列情形者 ,予以记小过处分 ,可同时给予调岗 、降职和20—100元处罚 。
a)出入公司时 ,携带物品不接受保安人员检查 。
b)违反操作规程或工作方法 ,影响产品质量 。
c)携带违禁物品进入公司 ,有事实证明 。
d)工作时偷懒 ,抬杠 、睡觉 。
e)无正当理由违抗上级指示命令 ,情节轻微者 。
f)未经主管同意 ,私自带 、借物品出公司 。
g)未经允许 ,擅自进入仓库 、厨房 、电工房者 。
h)做假工作报告者 。
i)滥用职权 ,有越权行为者 。
j)破坏花草树木者 。
k)其他同类违纪行为。
5.4. 4员工有下列情形者 ,予以记大过处分 ,可同时给予降职 、降薪和50—500元处罚 。
a)故意不按操作方法而影响生产或质量 ,经劝阻仍不听从者 。
b)泄露公司机密 ,遗失与经营有关的重要文件者 。
c)在工作时间内制作私有物品 。
d)辱骂管理以及保安人员 ,情节严重者 。

e)未按公司物品进出制度 ,致使公司财物外流 。
f)贿赂公司干部 。
g)私自伪造工作证 ,扰乱公司秩序 。
h)在公司内外乱涂写字 ,乱丢果皮纸屑 。
i)无正当理由擅自变更工作内容者 。
j)私拆 、隐匿 、毁弃他人邮件者 。
k)隐芷公司书籍及娱乐办公物品不报者 。
L0其他同类违纪行为 。
5.4.5员工有下列情形者 ,可不经预告予以辞退或开除或有触犯法律者送公安机关法办 ,并给予数额不等的赔偿或经济处罚 。
a)在生产区或车间吸烟者 。
b)连续旷工三个工作日 。
c)贪污公款 ,盗窃公司财物 ,故意引火者 。
d)吸毒 、贩毒 ,加入不法组织 ,在逃犯或被通辑的罪犯 。
e)在公司内酗酒闹事 、赌博等 。
f)在公司内外有互殴行为 ,情节严重者 。
g)对本公司员工及其家属实施威胁等行为或有严重侮辱之行为 。
h)利用社会不良人员解决公司内部沟通 。
i)故意损坏机器 、工具 、材料 、产品 、重要文件等。
j)故意泄露本公司技术 、经营之秘密 ,损害公司利益 。
k)以本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,秘密受雇于其他公司 ,经查属实者 。
l)煽动或因**威胁手段唆使他人怠工、旷工 、罢工或集体离职者 。
m)散布谣言 ,挑拨是非或在公司内带头不守规定 ,严重破坏秩序 。
n)反抗管理人员合理之指令 ,并有公然侮辱行为 ,情节严重者 。
o)利用职务之便 ,收受他人贿赂 ,收回扣 ,报虚帐 。
p)偷窃公司和他人钱物者 。
q)虚报差旅费和其他费用者 。
R)有重大火灾等安全隐患 ,当事人不报告者 。
s)把公司客户介绍给外公司索取回扣者 。
t)携带凶器者 。
u)其他类似违法违纪行为 。
5.4.6奖励资金的来源
a)提案改善奖按工资总额的0.2%每月预留 。
b)其他奖励资金按工资总额的0.3%每月预留 。
6 、形成的文件和记录
6.1奖励审批单
7 、附记
7.1员工遇有红白喜事,集团应给予礼仪金 、吊唁金或慰问金 。
7.2集团设立重大贡献奖 ,奖励为集团做出重大贡献的人员 。
7.3集团设立董事长助学金 ,员工子女如考上大学 ,符合条件者 ,可申请此助学金 。
7.4本规定应附的表单6.1共一份 。